零星用车及招生用车租赁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09:11:51
来源:
零星用车及招生用车租赁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学校零星用车及招生用车租赁比选
二、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三、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四、项目联系电话:18586861426
五、采购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学校招就处工作人员往返省内各地招生临时用车、学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用车租赁。
2.采购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车型包含但不限于5座小车、5座SUV、7座商务车、10-17座面包车、13-27座中巴、37-53座大巴车等;车辆来源渠道合法合规,各种证照正规齐全。车况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车辆必须已经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4.服务范围:学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招生用车。
5.服务时间:六个月。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①有营运资质;
②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车辆必须安装有效的GPS;
③在交管局、教育局有备案资质;
④涉及学生用车必须到交管局、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运送。
六、报名要求:
1.递交比选文件(密封并盖章),比选文件的组成:
(1)公司简介、公司营运资质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复印件均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单: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暂行规定,车辆租用费标准上限为:轿车租金为350元/辆/日;SUV(5座)租金为450元/辆/日;越野车、商务车租金为500元/辆/日;中巴车租金为1000元/辆/日;大巴车租金为1100元/辆/日。产生其余费用据实结算。
(3)保险证明;
(4)服务承诺书;
(5)上述材料需胶装一式两份,在要求签字盖章处盖章;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方式:投标人资质和联系方式发送到QQ邮箱546436648@qq.com,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七、投标材料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8: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 10月17日 09:00
九、开标地点: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六楼612会议室
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联系地址: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办事处将军石路6号
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2024年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