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护航青
发布时间:2024-12-14 10:30:20
来源:安保处
一、防侵害
(一)什么是校园侵害?
1.显性伤害:包括生理损伤、精神紊乱等;如校园暴力、抢劫勒索、性侵害、暴力伤害,不当教育方法和管理方法以及同学之间的语言暴力等。
2.隐性伤害:包括隐性身体病症、精神污染及长期心理压抑所造成的渐进性伤害等。
(二)怎样预防侵害?
——预防侵害口诀10条
1.安全意识要加强,防范侵害记心间。
2.户外活动要小心,危险地带要远离。
3.紧急情况要冷静,求助方法要牢记。
4.居家安全要防范,不给坏人可乘机。
5.陌生人来不靠近,不贪便宜不理睬。
6.个人信息不透露,家庭住址要保密。
7.隐私部位不许碰,坏人就在身边藏。
8.遇到危险不慌张,保护自己最重要。
9.上学放学一起走,遭遇危险要呼救。
10.家人就像是大树,能给我们作保护。
(三)遭受侵害后应该怎么做?
——做到“四个立即”
一是立即保留证据;
二是立即告诉父母;
三是立即报警求助;
四是立即检查身体。
二、防欺凌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主要行为包括:
1.肢体欺凌:如殴打、脚踢、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的行为,以及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2.言语欺凌:如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
3.社交欺凌:如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的行为。
4.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二)预防校园欺凌口诀8条
1.讲文明,懂礼貌,校规校纪要记牢。
2.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造谣。
3.与人为善大道宽,盛气凌人朋友少。
4.以强凌弱不可取,团结友爱最重要。
5.玩笑打闹别过火,小磕小碰别发飙。
6.情绪过激事端起,理性沟通矛盾消。
7.有益活动勤参与,良师益友多结交。
8.懂法守法能自律,安心学习助成长。
(三)欺凌行为需担责
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要求,视欺凌严重程度,欺凌者需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法律责任等。如果欺凌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但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会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欺凌者的行为达到刑事犯罪程度,则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三、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些?
1.吸烟、饮酒;
2.多次旷课、逃学;
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4.沉迷网络;
5.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6.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7.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8.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二)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
1.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3.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4.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5.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6.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8.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未成年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如何规定的?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