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产教融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4:05:41

来源: 总务处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产教融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产教融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单位: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三)项目概况:占地9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地下负一、二层停车场建筑面8000平方米,基地报告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可容纳1500人,四个专业部产教融合基地建筑面6000平方米,其中物流专业及建筑施工专业层高6米以上。总投资约5000万元。

(四)编制预算:9万元

(六)付款方式:根据进度支付款项。

 

二、报价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者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含建筑专业),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218-2025226日(工作日1000-1500);

2.报名方式:投标人资质(电子扫描盖章件)和联系方式发送到QQ邮箱672788749@qq.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522616:0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时间:2025227日上午9:30

(三)报价地点: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图书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联系人:李老师   0851-82580392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人按照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五、报价文件内容及份数

 

(一)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不限于)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报价单(包含支付计划);

3. 其他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工程咨询资信证书、服务计划和业绩证明等。

备注:(1)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2)上述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档一份。

 

六、报价人需知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通过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审查,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提供成果。

(二)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三)报价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四)勘察现场

      1、报价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未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要求。

 

七、签订合同

 

(一)中标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二)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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